购物券≠现金
快过年了,又到了一年一度领导访贫问苦帮助困难家庭过个好年的时候了,又到了各企事业单位给职工发放福利的时候了,也到了各单位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时候了。这是多少年来形成的传统习惯,不用号召也不用呼吁,只是形式相同内容千差万别而已。
十八大以后,反腐倡廉,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款吃喝、乱发福利的现象就得到了遏止。以前,每到快过年的时候,有钱的单位都会从单位的小金库里拿出一笔钱给职工发个一两千两三千,多的四五千上万的也有,那时候是很羡慕有好福利的单位的人的。比如烟草部门,我邻居就是烟草单位的,他老婆从我二十多年前认识就没上班,男人一人上班养两孩子比我们俩人上班养一孩子养得还好些。和其老婆聊天自然免不了聊单位福利工资收入,过年我们发一千元左右,他老公发五六千,中秋我们200,他老公2000。后来国家对发放福利有规定后,我们再不聊这些话题了。
十八大以后,记得上班的时候是一年的福利不超过1000,那时候还可以发现金。这几年,只能发各商超的购物券了。退休后,每年过年,原单位也会发给每位退休教师500元慰问金,现金打到个人账户上。各位退休教师在退休群说些感谢领导关怀不忘老同志之类的话。昨天,看到单位出纳留言,让没去学校领购物券的退休教师去领购物券,如果人不在当地可找人代领,并且还列了一串没去领的名单,我也在列,只好请关系要好的原同事代我领一下。心中纳闷:原来不都是现金吗,怎么换成购物券了?就翻单位退休群里消息也有解释,说是上面不准发现金。我就在家嘀咕,“难道购物券不是用现金买来的,是商家做慈善印好了免费送的?”老伴揶揄我:“你想得美,这是国家规定只能发购物券。”“购物券是商家印的,当现金用,各单位要用现金买吧?”“你问我我问谁去,发了就用,你不买东西呀?”“这是国家在帮富人赚更多的钱,购物券只能在大型商超买东西,所以富人更富穷人更穷。”“你想买小摊小贩的东西帮人致富没人拦着你,”老伴又揶揄了一句。“我一老百姓可没那本事帮人致富,只有国家有那能力,总之,给退休的人发购物券还要去单位拿很不方便,”我给自己找场子道。“知足吧,能发500元的购物券给你已经很不错了,别觉得券不是钱,它也是钱。”“券也是钱为什么不直接发钱?”“发券可以刺激消费活跃经济,发钱你不用当守财奴存起来经济更萧条,知道吗?”“哦,那小商小贩谁来刺激?”“噗,你跟我抬杠有用吗?”老伴笑了。
我最后嚷嚷道:“券是钱也不是钱,购物券≠现金,两相比较,我更喜欢现金。”“钱迷。”老伴吐出两字就不再跟我讨论,去玩他的手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