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巾过期13年被篡改日期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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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博主“老黑”发布视频称自己收到了有关舒城县卫生巾篡改生产日期的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据“老黑”视频中公布的告知书内容显示,投诉中涉及的6家超市已与“老黑”自行和解。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舒城市监局”)于2024年8月16日立案调查,于2024年9月12日向卫生巾售卖方舒城县城关镇锦鸿配送中心(下称“舒城锦鸿”)下达《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下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舒城锦鸿2023年9月在合肥市长江批发市场使用现金购买一台打码器,并于9月开始将业务员从商超回收临期、过期卫生巾,篡改生产日期,2023年12月份对外出售。

舒城锦鸿被没收违法所得298.71元,处以违法所得9倍的罚款2688.39元,上缴国库。

此外舒城锦鸿被吊销营业执照,监督销毁舒城锦鸿篡改生产日期的“水晶花 ”牌卫生巾676包、“洁婷”牌卫生巾148包。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舒城锦鸿对篡改生产日期、回收、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的违法事实,没有作出客观陈述,也没有提供篡改生产日期、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票据。

舒城市监局穷尽现有的调查手段,仍无法认定舒城锦鸿自2023年9月份开始至违法行为被查获时,篡改生产日期、回收、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的违法事实。

至舒城市监局调查终结时,舒城锦鸿的违法货值为6026.98元,违法所得298.71元。

今年8月,博主“老黑”发布视频称,他与团队在安徽六安市舒城县多家超市购买到生产日期被篡改的过期卫生巾。

“老黑”称,其中一品牌卫生巾的产品批次开头显示“2008”,他质疑是2008年生产的产品,“按保质期3年计算,现在已过期13年。”引发网友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