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韬:乙肝怀孕、母婴阻断(13.3版)
(一)孕24周之前:
1、若肝功能(ALT)持续异常,排除导致 ALT 升高的其他相关因素(如药物、脂肪肝等),建议抗病毒治疗。
2、若未达到抗病毒治疗指征,暂不使用药物,定期复查,至到孕24周再评估。
3、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怀孕,① 若使用TDF,可评估生育需求后继续妊娠;② 若使用恩替卡韦,需评估生育需求,有生育意愿,建议换用TDF后,可不终止妊娠;③ 若使用干扰素,需充分知晓可存在的潜在发育风险,孕妇和家属充分商议并权衡利弊,再换用TDF。
4、转氨酶异常对宝宝发育的影响尚无相关研究。
(二)孕中后期:
1、孕24周,查HBV-DNA。若HBV DNA≥2×10^5 IU/ml ,在沟通和知情同意下,可于妊娠24-28周给予TDF进行抗病毒治疗。
2、孕超过28周,若HBV-DNA≥2×10^5 IU/ml,仍建议尽早给予抗病毒治疗。
3、分娩前1-2周应复查HBV-DNA,HBV DNA<1000 IU/ml,同时宝宝出生后接种乙肝疫苗+免疫球蛋白,被感染可能性极低。
(三)药物选择及对宝宝的安全性:
1、首选替诺福韦(TDF)① 替诺福韦(TDF)为妊娠B级药物 ② 口服TDF治疗孕妇所生婴儿的长期安全性已经得到证实。③ 现阶段使用人数最广泛。④ 生育后还有母乳问题,目前可带药母乳的只有替诺福韦,⑤ 怀孕阶段主要关注安全性,其他孕妈都使用,就没必要自己再冒风险去尝试其他药。
2、若患者存在肾功能不全,可选用丙酚替诺富韦。其他抗病毒药物,不建议孕期使用。
3、护肝药对胎儿发育的影响,尚缺乏研究,避免使用。
4、孕期若有使用其他怀孕相关药物,若无特别标注与替诺福韦的冲突关系,可使用,但建议错开时间服用。
(四)新生儿阻断:
1、出生12h内,尽早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100 IU;同时在另一侧注射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10μg/0.5ml。注射部位:大腿前部外侧肌肉或上臂三角肌内。
2、乙肝疫苗(10μg/0.5ml)国家免费提供,第一针在生产医院注射,第2针(婴儿1月龄)、第3针(婴儿6月龄)在社区医院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不是医院常规提供,需要提前跟医院沟通。在生产前备好。
3、复查乙肝两对半:①可在新生儿出生1周内复查乙肝两对半,但静脉血HBsAg、HBeAg、HBV-DNA阳性不作为阻断失败的指标。而HBsAg阴性+HBsAb阳性可作为阻断成功的指标。②完成第三针(6个月)的时候查乙肝两对半,明确是否产生乙肝表面抗体。③若第7个月HBsAg、(或)HBV-DNA阳性,考虑阻断失败,感染乙肝。
(五)羊膜穿刺、胎膜早破与传染:
1、羊膜腔穿刺术:
①对于HBV DNA≥1×107 IU/mL或HBeAg阳性的孕妇,羊膜腔穿刺术会增加胎儿发生宫内感染的风险;
②HBeAg阴性且HBV病毒载量较低时,一项说明性研究显示,行羊膜穿刺术的HBV女性与未行羊膜穿刺术的HBV女性相比,垂直传播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③若产科情况允许延迟穿刺,可在羊膜腔穿刺术前窗口期启动抗病毒治疗。
2、足月前胎膜早破-很少有数据探讨足月前胎膜早破作为传播HBV的危险因素,而且现有数据并不一致。因此,这些患者的管理应与未发生足月前胎膜早破的慢性HBV感染女性相同。
3、辅助生殖技术助孕不增加不孕症妇女HBV母婴传播的风险。
(六)产后用药:
1、孕前已抗病毒,产后继续治疗。
2、孕中晚期启动抗病毒:尚有争议,自身酌情决定。
方案一:产后即刻或产后1-3个月停药:
理由:① 免疫耐受期抗病毒治疗效果欠佳,② 由于继续用药疗程不确定,未来还有再要宝宝打算
注意事项:① 停药后多有转氨酶升高,应加强监测。建议停药后连续三个月每月查肝功能 ,后再按照慢乙肝的规范复查。② 但若产后监测转氨酶升高明显(>2倍上限),建议继续抗病毒治疗。③无需产后立即停药,可选择产后1-3个月停药。
方案二:产后继续用药:
理由:① 停药后转氨酶异常概率较大,存在风险;② 年龄>30岁,目前支持长期抗病毒;③ 使用TDF时,母乳喂养不是禁忌症;
(七)母乳喂养:
1、未服用抗病毒药物母亲的新生儿,在接受规范的联合免疫后可以进行母乳喂养,母乳喂养并未增加HBV母婴传播的发生率。
2、虽然HBV感染孕妇的乳汁中可检测出HBsAg和HBV DNA,而且有学者认为乳头皲裂、婴幼儿过度吸允甚至咬伤乳头等可能将病毒传给婴幼儿,但缺乏循证医学证据。即使无免疫预防,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新生儿的感染率几乎相同。因此,正规预防后,新生儿都可以母乳喂养,无需检测乳汁中有无HBV DNA。
3、带药母乳喂养:口服TDF治疗的母亲进行母乳喂养时,婴儿药物暴露剂量远远低于婴儿相对剂量的安全范围(5%~10%)。基于现有的证据及药物代谢动力学数据,产后继续TDF抗病毒治疗的母亲可以母乳喂养。
4、肝功能(ALT)异常是否后可继续母乳喂养:有不少妈妈,因为,产后立即停药出现转氨酶异常。没有证据表明,转氨酶异常会增加宝宝被感染乙肝的风险,也没有证据显示,转氨酶异常会改变乳汁的质量。当然,出现转氨酶异常,需及时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
(八)男方乙肝相关生育问题:
1、男方有乙肝,无论DNA的复制水平,宝宝出生后,按流程接种乙肝疫苗。
2、应用干扰素α治疗的男性患者,应在停药后 6 个月方可考虑生育;若男性干扰素治疗期间男性意外受孕者,安全性未知,需咨询肝病与产科医生,共同评估。
3、应用NAs 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目前尚无证据表明 NAs 治疗对精子的不良影响,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但为进一步追求安全性,优中选优。
1)已经服用NAs抗病毒药物:可使用(或换用TDF)。TDF在女性孕育中相对安全,那么,理论上TDF在男性的孕育中也更安全。
2)尚未服用抗病毒药物,若未达抗病毒治疗指征,可考虑生育后再抗病毒治疗。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2024年版)[J].中华传染病杂志,2024,42
2、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J].中华肝脏病杂志, 2022, 30(12): 1309-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