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鼓励房企开展特价房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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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11日消息,安徽省阜阳市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我市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购房补贴等。

阜阳市提出,鼓励房企促销让利。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买房送家电、送装修、送车位、送旅游券、送购物券以及特价房等措施,开展营销。

阜阳市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前,我市对当前房地产政策措施进行了优化。

一、支持多元化购房消费需求

一是对返乡创业人员、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属、消防救援人员及家属、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多孩家庭、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农民、改善性换购住房的购房人等各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群体,给予契税全额补助。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三是对在阜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企业,给予契税总额的50%补助。四是对在阜城购买新建非人防车位(不含二手车位)的购买人,给予契税全额补助。五是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在阜阳城区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区(含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二、支持房企让利销售

一是鼓励房企促销让利。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买房送家电、送装修、送车位、送旅游券、送购物券以及特价房等措施,开展营销。

二是支持地下停车位销售去化。支持金融机构推出“车位贷”金融产品,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采取租售并举的方式(人防车位除外),提高地下停车位使用效率。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缴存单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公积金缴存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二是支持公积金余额付首付。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公积金全部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三是降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首付比例。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至30%。四是提高多孩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可增加20万元/户。五是提高各类人才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获得发明专利人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单职工、20万元/双职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单职工、10万元/双职工。六是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公积金缴存补贴。对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毕业一年内在阜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给予一次性补贴金额300元,补贴形式为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七是开通公积金互认互贷。阜阳城市圈十三个毗邻县市区(利辛县、涡阳县、谯城区、凤台县、寿县、霍邱县、沈丘县、郸城县、项城市、新蔡县、平舆县、固始县、淮滨县)的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阜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八是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四、加强市场要素服务保障

一是支持“商改住”调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依法将满足居住条件的非住宅类商品房改建为居住性质住房。二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即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采取“容缺+承诺制”方式,分阶段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可提前办理。三是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稳步增加改善性住宅产品市场供应占比,支持带院落住宅、大平层住宅、“第四代”住宅等多样化住宅供给。四是优化购房入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适龄子女凭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购房网签合同及完税凭证,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就读。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政策措施自2024年8月6日起实施,2025年8月5日(含)截止;目前,有关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正在由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中,后续将陆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