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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破裤子,何以让律师与法院撕到如此境界

发布时间:2025-01-28热度:
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历史注定了6月4日应该是不平静的,就在前一天“一条律师的破裤子”引发的舆论海啸充斥整个朋友圈,当时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6月5日造成一条“500多名律师关于此事的联合声明”就粉墨登场,看来,一条破裤子引发的出来公案已经在所难免。

律师抱团取暖的决心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而其反应速度也大大超过了本人的预期,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始联合声明,就开始有人自愿援助涉事律师。本人一开始还有着和事佬的心态,认为大家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为何彼此如此作践,凡事应该好商量吧。可是今天的架势看来,律师们已经是要真的和法院干上了,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彻底撕破脸皮的态势,这让仍然是法官的本人确实眼皮一直跳。

6月3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由于视频尚未公布,不便胡乱揣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当天要求立案的律师裤子破了。至于破的原因则是各有一套说辞。已经有热心的网友就举证责任进行了法律技术流的分析,本人就不再狗尾续貂了。可是这场由一条破裤子引发的公案却有几点引人思考。

第一,法律共同体建设任重道远。

理想状态下,法官(包括法院工作者)、律师、检察官、法学教授应该彼此认同,相互尊重,共同维护法治的尊严,一体推动蹒跚学步的中国法治进步。

然而近年来,不但是当事人和法官干仗,现在律师和法院撕逼,前一段时间法学教授也发表论文谴责自己代理案件的主审法官。

然后反观法院工作人员对待当事人态度,对待律师态度,估计对方也有颇多怨言,因此基本的相互尊重都没有做到,法律共同体又从何谈起。

当然不但是各个群体之间无法认同,甚至就是法院内容也并不是铁板一块。由于法院人员来源庞杂,学院派(正儿八经从法学院毕业的)和经验派(半路出家以及未受过法科正规教育的)往往是两个世界的人,对于法律条文和法律本身的认知往往鸡同鸭讲,那真叫一个费劲。

第二,律师行业的蓬勃发展让人羡慕,而法院系统对于自己的干警却保护不足。

市场竞争环境下的律师行业,在诸多羁绊艰难中迅猛发展,尤其与互联网相互拥抱后,更多推出了多样化和个性化、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本来资源掌握在法院系统手中,但是却极少利用,而律师同行则迅速进行分析整理,利用生效判决,法院内部一系列的讲话、纪要、文件,为自己的当事人提供准确的诉讼指引和法律服务,逐步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本人已经不止一次遇到当事人信任律师而不相信法官的情况。而本人的研究生同学利用微信做成网红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上节目访谈的,利用自己情商开设律所赚的盆满钵满的,已经很多。

市场化大潮给了律师同行太多的激励措施和动力,而体制内的法院工作人员仍然只被作为一颗螺丝钉对待,按部就班的晋升、运转,很难突破。尤其是在出事情的时候,官僚化非常严重,反应很慢,甚至出现甩包袱给个人的情况。在面对当事人攻击法院工作人员,后续的保护机制、名誉恢复机制,相对人的追责机制目前仍然处于画屏充饥“沙盘推演”的阶段。法院工作人员的履职保护机制非常重要,却一直未入各级公司领导的法眼,不能不说是遗憾。

第三,法院的宣传手段急需改变,以往的那种比惨、比累、比谁能继续扛的宣传方式已经不能继续“忽悠”老百姓了。

“要党性不要人性”的宣传策略就洗洗睡吧。一个连家人都不爱护的人士,却要博爱到守卫社会,你要有多大的企图心和功利心才能做到。

如果想真的唤起人们群众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敬重,还是要从专业化、职业化的角度多做文章。

法院是给别人断案的,就如同大夫给病人看病的,大夫医术和医德高,自然受人敬重,而不是大夫看了多少病人就会让人敬佩,单纯的数字、数量并不能让人尊重。

以前我们法院系统推出的典型,一年办了多少件案,捆个尿袋继续开庭,一年恨不得调撤率百分之百的法官先进人员,很难唤起其他法律同行心底的认同。我们可以举出很多名医、著名的大学教授,知名的大律师的例子,但是谁能告诉我,你知道几个精英化的明星法官。

甚至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对于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人应该优先进入法官员额的认识都没有达成一致,在这种外界认知中“不专业,对高素质人才保护不足”情况下,想要唤起民众对于法院整体的信任和拥护比较难。一出事,就往死的磕也不足为奇,因为他们就怕你暗箱操作,不信任你会按照规则出牌。

第四,法院最应该严格恪守法治的底线,不能以损害法治的方式进行中国式妥协,在原则面前不能让步,法院应当带头起到表率作用,对于工作中疏忽、甚至错误坚决护短,但是对于无理取闹的其他人员也要敢于亮剑。

现在是自媒体的时代,人人都是发布者也都是传播者,只需要一部手机便知天下事。同时随手拍的功能,又直接让每个人都是一个小报记者。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瞒就瞒得了的。

那种妄图通过一拖二等三靠的方式捂盖子、护犊子的人,首先问下你是不是生活在石器时代。那种自以为“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说自己是就是法律的人,也估计快被“强制医疗”了。

当代资讯非常发达,在加上争气的律师同行,法律的定义早就不是法院一家说了算的了。所以,法院自己要正视自身工作当中的缺陷,以前的一些颐指气使,大呼小叫的态度还是要收敛一下,法院是应该讲理的地方,不应当有权力的傲慢。

在对待当事人的时候,多一些耐心和劝导,对待律师的时候,多一些平等和对话,对待学者批评的声音要多一些接纳和接受。这一次破裤子引发的公案,为何引起律师同行如此大的愤慨,甚至是同仇敌忾,作为法院、法官我本人都值得认真思考和反省。

当然,习总书记教导我们,“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能怕事”。

绝大部分当事人和律师来法院是办事的,可是极个别人就是来闹事的。比如前一段时间女律师崔慧自称被通州法官法警殴打的事件,事实证明这是一场典型的自导自演的碰瓷事件,如果没有监控视频和执法记录仪,法院岂不是充当了冤大头。

对于这种恶意损坏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名誉、声誉行为为何不进行后续处罚,实在是令人费解。在大是大非面前,法院一定要坚持原则,决不能唯唯诺诺不敢亮剑,让这种无赖行为大行其道,不但损害法院地位和尊严,还伤害其他遵纪守法的人员,劣币驱逐良币。

总之,这条破裤子,已经让各方面难堪,现在律师群起而攻之,大有得理不饶人之势,实在让人深思和心寒。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接触了非常多的当事人和律师,自问还是关系融洽,可是目前的态势已经发展到让人意想不到的境地。

这场纷争不由得让人想起曹植的《七步诗》:“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还是坚持认为,律师也好,法官也罢,大家都是吃法律这碗饭的,都是一个灶台吃饭的人。最高院副院长沈德咏也说过,“律师是人民法院可以依靠而且应当依靠的重要力量”。律师和法院不应当水火不相容,而应当是相得益彰,各自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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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147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