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客户,一些楼盘在前期营销阶段会推出“买房送物业费”“买房送购物券”等活动。位于宝山区顾村镇的中建·熙江岳,就给部分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送出了5000元或10000元的 “购物券”,称可以在2023年年底前到售楼处兑换购物卡。然而,房子买好了,“购物券”却迟迟无法兑换,直到现在,业主们得到的反馈依然是“购物卡还在采购中”……“为什么不能准时兑现承诺?我们的权益会不会打水漂?”多名业主向新闻晨报“周到帮办”提出了担忧。中建·熙江岳送业主的购物券迟迟没法兑换,开发商后面的承诺还能信吗?
说好的“购物券”迟迟无法兑现
2023年1月,市民何先生作为中建·熙江岳项目二批次认筹客户,成功购房并拿到了售楼处送的一张“一年物业费抵用券”和一张“10000元购物券”,“当时销售说,之后凭购物券可以兑换对应面额的购物卡,但具体是哪家平台的卡还不确定。”
“10000元购物券”背面的“领取须知”写明:“凭此券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访中建·熙江岳售楼处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静待您的销售通知。”
购物券上的领取须知购物券上还有一则“特别提示”:“本项目推广名为‘中建·熙江岳’,备案名为‘新顾城中建宝熙观邸’,开发公司为‘上海孚宏置业有限公司’,项目销售代理公司为‘上海大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记者看到,购物券上盖的公章,也正是“上海孚宏置业有限公司”。
何先生表示,拿到购物券后,他就一直等待销售通知他去售楼处兑换,可是迟迟没有声音。去年年底,他找到销售询问何时可以兑换正式的购物卡,
销售去向开发商核实后,得到的答复竟是‘购物卡还在采购中’,至于什么时候能拿到购物卡,会拿到什么平台的购物卡,销售也支支吾吾无法说清。”
“因为迟迟不能兑换,我们业主开始担心,万一截止时间过了再去兑换,售楼处工作人员完全可以说是业主自己错过兑换时间,那就彻底说不清楚了。”何先生表示,在许多业主的询问和催促下,2023年12月,销售终于通知了新方案,可是这一方案,许多业主并不买账。
小区外貌转成等额“物业费”业主不买账
“销售所说的‘新方案’,就是将‘购物券’再转为等额的物业管理费,在入住后使用。”何先生告诉记者,的确有部分业主不想再等了,就选择了把购物券转成等价的物业管理费,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并不满意,还是希望能够保留购物券。
“购房时销售跟我们说,这个购物券兑换的购物卡,是大平台的比较实用的卡。”作为一批次认筹客户,沈女士也拿到了一张5000元的购物券。她向记者表示,业主们也打听过中建的其他楼盘,有楼盘的购物券兑换到的是京东卡,“因此大家本来还是很期待的。”
沈女士表示,自己也听说了可以将“购物券”再转为等额的“物业管理费”,但是一些业主担心,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虽然都是“中建”旗下的公司,但毕竟不是同一家公司,“万一我们去找开发商兑换了,但是物业最后不认,岂不是又横生枝节?”
何先生也透露,买房时和“购物券”一同赠送的“物业费抵用券”上,就只有开发商的公章,没有物业的公章,这让他本来就有点担心,“所以现在还是想保留购物券的用途,和我一样还在等购物券落实的业主,也至少有上百人。”
何先生表示,不久前,他又辗转找到了开发商方面一位自称是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林先生,明确表示不会选择把“购物券”转成物业费的方案,并强调已经过了券上标明的截止时间,希望尽快给个说法。
林先生告诉我,现在购物卡还在采购,保证一定会给到业主,可是当我追问什么时候能给到时,对方却表示具体的时间他们也没有收到公司消息。”
何先生告诉记者,见实在追问不出来,他又只好退一步沟通,“我说开发商能不能在业主群,或者中建·熙江岳的公众号上写一个情况说明,给业主一个交代和依据,对方说和公司汇报一下,之后就没有回音了。”何先生表示,见沟通无果,业主们只能向房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沟通记录开发商承诺4月30日前落实完毕
承诺的“购物券”,为何迟迟不能兑换?开发商又准备如何解决?
2月19日,“周到帮办”记者拨打了何先生的“购物券”上的联系电话,接线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该电话已经是中建的另一个楼盘所用,对于中建·熙江岳的事情,他们并不知情。
于是,记者又来到中建·熙江岳售楼处,售楼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公司安排,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去支援其他楼盘,目前售楼处只有物业人员驻场,并给记者提供了另一名所谓的营销中心工作人员林先生的联系方式。
我们之前是公司有政策,一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交了认筹金并实际认购的客户,是有5000元和1万元两种不同面值的兑换券,本来是约定的2023年12月31日可以来兑换购物卡。”
林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因为还没开始招采,公司并没有明确是什么类型的卡,“2023年11月份左右,我们就发现因为我们采购的流程比较长,不能及时按原计划给客户兑现了,所以经过公司决策,我们出了一个自愿性质的活动,客户如果觉得非常着急,或者不想等这个卡的话,可以自愿参与我们兑换等额物业费的活动。就是把购物券给我们,再签一个单子,我们双方盖章,可以兑换等额的物业费。这笔物业费,等到业主入住的时候,由我们公司直接打给物业公司,这个活动到现在为止还是有效的。”
售楼处现状同时,林先生也表示,对于不想换物业费的业主,他们的购物卡公司也在尽快落实中,
房管局和市场监管局给我们的时间是4月30日之前,解决掉没有兑换的这部分业主的购物券,我们公司也是会积极配合,争取在4月30日之前落实完毕。”
2月19日下午,记者也先后致电宝山区房管局和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核实以上说法。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初步了解,购房送的兑换券应由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最终情况相关科室将根据调查情况研判后回复投诉人。
宝山区房管局回应表示:“2月6日,区房管局接到中建熙江岳(备案名:新顾城中建宝熙观邸)项目业主投诉,按当时的销售政策,企业应给予业主‘10000元购物券’,并清晰载明‘凭此券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访中建熙江岳售楼处领取’,截至2月6日企业尚未兑现,(业主)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协调企业尽快兑现。2月6日,接到信访投诉后,区房管局第一时间联系上海孚宏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协调。因临近过年,企业承诺将于年后进行落实并答复解决期限。2月19日,区房管局再次联系企业确认进展情况,企业明确表示将于4月30日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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